永修县举行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首签仪式

3月15号,我县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首签仪式在涂埠镇湖东社区举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义红出席并讲话,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彭坚主持仪式。县司法局相关人员、各乡镇(场)分管领导、县各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等参加会议。

会上,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义红指出: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是我县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实际行动,是进一步满足基层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促进城乡法律服务一体化、均等化的重要举措。对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助力乡村振兴,推动我县全面依法治县向基层纵深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就下步工作,张义红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建设工作。要充分认识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意义,逐步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格局;二是要全面落实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任务。县司法局要抓好协调、统筹推进,发挥好纽带作用。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积极响应、踊跃参与。村(居)要善用资源,借助专业力量化解主要社会矛盾,确保“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乡镇要搭建好桥梁,挖掘亮点特色;三是要最大限度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法律工作者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密切与村委会、居委会两委联系,广泛收集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服务,从而不断提高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四是要加强对村(居)法律顾问的管理。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村(居)法律顾问的考核与管理,确保他们履职到位。张义红希望各地、各部门、各村(居)法律顾问要充分认识实施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重大意义,努力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这项党委政府高度关注、人民群众热切盼望、广大法律工作者一致拥护的“多赢”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会上,张义红还就平安永修建设工作提出了要求。

会上,县司法局负责同志就全县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作了部署;涂埠镇负责同志和村(居)法律顾问代表分别作了发言;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与涂埠镇所辖村委会分别签订了顾问合同。

记 者:程 文

编辑:邱  玲

审核:王 炳 堃

终审:徐  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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