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一江碧水!永修法院这样做......

近年来,永修法院积极践行长江大保护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不断创新举措,走好共抓长江生态大保护之路。

深化改革创新,构建专业环资审判机制

永修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深化改革创新,建立专业环资审判机制,提升新时代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

2019年3月,永修法院揭牌成立全省首个跨行政区划的专门环资审判机构——鄱阳湖环境资源法庭,实行刑事、民事、行政环资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建立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聘请环境资源保护领域专家参与案件陪审,为未来人民法院专业化、跨领域人才培养提供更多的路径选择。

聚焦生态环境修复,践行绿色发展司法理念

永修法院不断健全环境资源裁判规则体系,丰富完善环境保护预防性、惩罚性、恢复性措施,依法打击非法排污、非法捕捞、非法采砂、非法采矿等涉江突出生态环境犯罪,呵护一江碧水。

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一起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理顺利结束。此案中,五被告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违反国家禁令盗采矿产资源,对国家的矿产资源及当地生态环境造成损害,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最终,鄱阳湖环境资源法庭判决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五被告人在承担生态损失和修复费用7万元的情况下,另外判决其承担3万元惩罚性赔偿金。

这只是永修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保护生态环境的一个缩影。该院坚持一体化保护修复,探索创新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多种环境资源审判独有裁判执行方式,为长江生态大保护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共建共治共享,逐步形成多元共治格局

今年4月份,永修法院与岳阳市君山区法院签订《友好合作机制》,推进跨区域司法协作,共建区域审判合作机制。

该院以签署协作协议为契机,扛起“两湖”环境资源保护的司法担当,携手洞庭湖环境资源法庭全面推进跨区域司法协作,加快构建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合作共赢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格局,为守护“一江碧水、两岸青山”贡献司法力量。

为完善生态环境修复机制,该院同江西思华生态环境保护基金会、江西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部门签订《鄱阳湖大湖池周边补种复绿项目合作协议》,以破坏生态案件被告人自愿缴纳的49万元生态修复资金作为公益信托,用于鄱阳湖大湖池周边的生态环境修复。

该合作协议的签署是在推进鄱阳湖生态修复进程中的一大创新举措。

延伸服务职能,引导群众自觉保护环境

自专业化环资法庭运行以来,永修法院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主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常态化开展补植复绿活动和法治宣传活动,为鄱阳湖生态湿地提供保护。

每年植树节期间,该院都会专门组织人员前往鄱阳湖区域,开展补植复绿生态修复性司法实践活动,每到冬季湖面结冰时,法院干警就会为越冬候鸟投食,引导群众自觉杜绝非法捕猎、违规砍伐等破坏环境行为,为候鸟越冬建温馨的家。

来源:县法院

编辑:杨家鑫

审核:王炳堃

终审:郑文斌

监制:徐   彬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